济宁学院校园“110”报警服务中心简介
我院校园“
110”
报警服务中心是根据国家教委、公安部(97)教政字4号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通知》及省委高工委关于高校“110”建设的有关文件,结合我校治安保卫工作的实际,于1998年9月开始筹备,11月9日报请省委高工委建立的。2007年1月,济宁师专升格为济宁学院后,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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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服务中心也随之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在管理上隶属于安全保卫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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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服务中心在成立20年来,对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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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服务中心成立之初,在原济宁师专(济宁校区)校门东侧设立警卫值班室,配备了报警电话,校内电话“7110”和校外电话“2347110”,便于遇到突发事件时,迅速出警。随着济宁师专迁入曲阜新校区后,校园“110”报警服务中心设立于新校区北门,报警中心配备了校内电话“6110”和校外电话“3196110”。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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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制定了“报警服务中心岗位职责”、“报警服务中心工作细则”、“校园110部门联动制度”等工作制度,规范了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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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员文明用语,加强了对值班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教育。校园“110”队伍素质是出战斗力的重要体现。我们历来重视校园“110”队伍的素质提高,以实现校园治安稳定为目标,以提高素质教育为重点,加强了报警服务中心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和组织建设,打造了一支快速、高效、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治安保卫队伍。在处理突发事件中,校园“110”队员纪律严明,执法严格,服务热情,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随着学校治安形势的不断变化,我们加强了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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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学校领导专门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经学校研究决定,建立了校园“110”报警服务部门联动网,制定了部门联动制度。联动部门由学院办公室、学工处、后勤处、继续教育学院、团委、各系等21个部门组成,形成了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各联动部门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协助处理案情、灾情。全校各部门齐动,水、电、暖、医疗等各种保障随时到位的工作格局。在近几年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力的保障了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秩序的顺利进行。
进一步加强了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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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服务中心队伍建设,配备了7名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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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巡逻队员,实行24小时值班。另外,安全保卫处全体党员干部轮流参与值班工作。校园“110”对校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灾害事故等进行职责范围内的先期处置。根据处理“急、难、险”特点我们及时制定了校园“110”报警服务台接警程序,接到报警求助电话后,迅速组织警力出警,到达现场后,采取果断措施,控制好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在做好先期处理后,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根据事件的发生、发展,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后期处理。在接到涉及到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或发生杀人、爆炸、抢劫、盗窃的治安案件及治安灾害故事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在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积极主动的协助处理事件。
校园“
110”
报警服务中心随着时间的发展,日益成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使校园“110”沿着科学、规范、高效的方向健康的发展,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