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学生安全注意事项
为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请同学们注意以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自觉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维护宿舍的安全与卫生,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三、防盗防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大额现金用密码存入银行并不将密码告诉他人。饭卡要随身携带,不存太多的钱,丢失后立即到饮食中心微机室挂失。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他人。对于陌生人和初识者,不要借给其钱物,更不要让其单独在你的宿舍停留;对形迹可疑的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发现物品被盗,要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
四、防抢慎交。学校地处郊外,在校外的安全感较差,因此,学生一般不要外出,确需外出时,也不要单独行动,要有3-5人以上结伴而行,注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自我保护。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不与社会闲散人员来往。擅自离校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交往要有选择,戒交低级下流之辈,戒交挥金如土之流,戒交吃喝嫖赌之徒,戒交游手好闲之人。女同学要特别注意防纠缠和骚扰,防止性侵害。当遭遇个别恶意纠缠者时,要及时向老师或保卫处报告。当感到困惑茫然时,不要盲目冲动作出终生憾事,可以向同学、老师倾诉。
五、防火防爆。勿吸烟,勿使用电炉、热的快、酒精炉、煤油炉等器具,勿使用明火照明。安全用电,不乱拉乱扯电线,严禁私装和使用违禁电器设备。如遇火灾时,在场学生应迅速砸烂附近消防箱,取出灭火器灭火并及时报告。
六、不酗酒、不赌博、不观看、传播反动、黄赌毒书刊和音像制品。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事故,在场学生应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七、举办课外集体活动,散发宣传品或张贴告示等,须经学校有关单位批准。
八、学生因不遵守纪律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九、学生亲友来访,履行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或宿舍区,进入后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个人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危害校园治安。
十、您在校生活期间需要警务服务时,可拨打校园报警电话3196110,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安全保卫处将竭诚为您服务。
安全保卫处 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