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科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保卫法规;严格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二、经常开展以防盗为主的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主管单位抓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单位整改。
三、负责校园治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治安案件。对查获的违法犯罪人员分情况报请处理。负责对劳改、劳教和少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
四、负责校园内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五、对校内的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六、与各系、部、处合作,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发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闹事苗头及时加以控制并报请处理。
七、配合驻地派出所做好治安联防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搜查、清理等工作,并按时参加本单位的值班巡逻和假期值班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及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