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关于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建设“平安校园”的决定,为全院师生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拟在全院深入开展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工作。
一、建设“平安校园” 、“和谐校园”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委高校工委有关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加强教育、强化基层、落实责任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加快发展的要求,在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建立完善维护学校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学院新的发展目标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2、具体目标:
(1)发现问题苗头能及时控制、迅速处置,无政治性群体事件发生。
(2)学院各社团组织健康发展,管理规范,无非法组织存在。
(3)学院治安秩序良好,学院及各单位安全防范机制健全,三防(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措施到位,治安隐患及时排除。学院整体防范能力增强,可防性案件特别是外来盗窃案件明显减少,不发生大的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事故和中毒事件。
(4)校内交通秩序井然,无违章违纪现象。
(5)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类矛盾纠纷能及时发现、化解,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不发生罢餐、罢课、上访或“打砸抢”等*件。
(6)学院及各单位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健全完善,不发生各类责任事故。
(7)“谁主管,谁负责”及“责任追究制”的原则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形成,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有效,人员、经费、基础设施配备到位。
(8)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对学院治安的满意率达95%以上。
二、建设“平安校园”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1、建立完善的维护学院政治稳定的工作机制。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校园的渗透活动,不断深化与“*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坚持不懈地做好宣传、教育、防控工作。
2、大力强化校园各项治安防范措施。“按照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重提高”的总体要求,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建设配套发展和有机结合。抓好校内兼职保卫队伍建设,加大对重点部位防护的力度。充分发挥校园“110”监控报警指挥中心的作用,实行24小时全天候全方位网络化巡逻,进一步落实警区管理责任制。未上物防的单位和区域要加强人防和技防建设,技防设施不到位的要尽快配齐。学校整体技防建设要本着高标准、高起点、数字化、智能化、可扩充的原则进行。
3、严格落实学院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门卫管理、大型活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交通车辆管理、商业摊点管理、外来流动人口管理、饮食卫生管理、网络信息建设与安全管理等各项管理规定,使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4、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单位要确定1至2人为安全信息员,对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提高预警能力,能在基层单位解决的决不推到学校。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5、制定完善学院及各单位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组建有关工作机构和专门队伍,把工作重心放在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避免各类事件的发生。
6、广泛开展安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和深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校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局面。
7、健全完善学院与地方公安、城建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及时解决各类冲突和问题。
8、以“依法治校、执法为民”为主题,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特别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道德、纪律、安全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
9、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真正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建设“平安校园” 、“和谐校园”的组织领导
1、建设“平安校园” 、“和谐校园”是学院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纳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之中,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经常排查、分析和研究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情况,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保卫处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当好党委、行政的参谋助手,加强指导协调和情况调度,促进建设“平安校园” 、“和谐校园”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建全保障机制。各单位要健全制度、明确责任,选配人员,在人、财、物等方面保障安全稳定工作的开展;保卫队伍是建设“平安校园”的骨干力量,要切实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增强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战斗力;学校要认真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舍得投入,切实解决警力不足、装备落后、科技强警和经费保障问题,使我院安全防控体系更加严密和现代化,真正承担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任。
3、加大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建设“平安校园” 、“和谐校园”的政治责任,按照治安综合治理和防火安全责任书的要求,严格落实领导、部门和单位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真正把建设“平安校园” 、“和谐校园”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对因领导不得力,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造成较大影响的*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要严肃追求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4、加大建设“平安校园” 、“和谐校园”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校报、黑板报、网络、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最大限度地调动全校师生员工参与建设“平安校园” 、“和谐校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建设“平安校园” 、“和谐校园”人人有责的校园舆论氛围。
5、严格检查考核制度。综治办、安全保卫处等单位要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坚持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阶段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落实“平安校园” 、“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检查成绩将作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创造安全文明单位活动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措施,确保把建设“平安校园” 、“和谐校园”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0一八年六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