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我校2021年防灾减灾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鲁教计函[2021]1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统筹实施校舍维修加固,开展重大自然灾害、火灾、踩踏事故等安全防范教育和应急处置演练工作,加强防灾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安全和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二、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2021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课堂教学、参观考察、体验操作等多种方式,面向师生普及洪涝、台风、地震、火灾等各类灾害知识,提升广大师生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配合,充分利用科技馆、科普展示馆等校外资源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活动。要重点针对地震、火灾等灾害,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包含灾害事故预警、应急指挥、人员疏散、信息共享等内容的演练活动,提高灾害应急能力。
三、认真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治
组织力量对校舍、在建工程、校内临时建筑、电气设备、排水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限时完成整改。要加强与气象、消防、地震等部门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各类灾情预测预报信息,多途径、多平台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做到发送到人、预警到人,努力做到人员无遗漏。要按照防大灾、备大灾、救大灾的要求,在前期备灾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抓紧补充救灾应急必需的各类物资、装备,全面做好灾害应对所需的人员队伍、技术装备、资金物资、避难场所等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及时处置险情。
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演练
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因地制宜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认真总结经验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6月11前将防灾减灾工作开展情况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安全保卫处。联系人:李和平 联系方式:3196118 手机:13791772663 邮箱:13791772663@163.com
济宁学院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