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寒假来临,为确保假期校内安全,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门窗进行加固,不能加固的要及时报有关部门维修。贵重物品(如电脑、贵重仪器等),应集中存放在1-2个有防盗门窗的房间,贴上封条。
请务必于元月15日前将本单位安全检查的情况、存放贵重物品房间的详细位置,存放物品的数量、价值、防盗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安保处。
学生的个人物品各系要按公寓管理中心规定存放,统一看管。
二、放假后,安保处将对各楼进行封闭管理,每楼只留一个门每天9:00—17:00按需求开关。假期里值班、加班的领导、老师需进入时请拨打保安班长电话13371254114。特殊情况需打开其它楼门时,请提前向安全保卫处申请。假期内校区的物品一律不得外运,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院领导批准。
三、各单位的用电设施设备,要做到人走即切断电源,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四、学工处、各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预防煤气中毒、防火防盗的安全教育和防诈骗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清除事故隐患。
五、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交接班,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安全。凡因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安保处联系电话:办公室3196118 北门值班室3196110(6110)
济宁校区传达室3167110(7110)
安全保卫处
2016年 1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