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方案》(鲁教安字〔2018〕6 号)要求,于即日起至 5 月底,省教育厅会同省公安厅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结合近期我校安全稳定工作重点任务,在学校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基础上,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和高等学校校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一览表,做好相关工作:
一、排查整治内容
(一)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分工、工作机构设置、督导检查制度建立情况;落实“一岗双责”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情况;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措施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工作监督、考核等责任制。
(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校园安全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有关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制度情况。
(三)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1.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人员是否配备基本的防护装备;有无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及监控值班记录,监控和报警设施是否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是否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建立校园周边巡逻勤务机制,组织警力在重点时间、地段开展巡逻防控;是否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校园周边重点区域、易肇事群体、重点物品排查管控措施。
2.防暴恐工作。是否制定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是否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是否建立反暴恐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是否设置相关机构或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是否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是否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校舍安全。2018 年是否已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排查记录是否详实;校园内有无险情校舍;排查出的险情校舍是否已由专业部门鉴定;有无鉴定的危房校舍,其中有无 D 级危房校舍;对险情校舍是否采取了避险措施;校内施工场地是否已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校内外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校内外用电线路是否规范;学校周边高压线及其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消防安全。以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督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防火分离、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相关人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等情况。
5.交通安全。校车和接送师生车辆,是否建立落实校园交通安全制度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经常开展校车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与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及备案情况。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是否严格落实“五有”(即每台车都有管理台账、有安全责任人、有安全承诺、有安全检查记录、有安全设施)。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法定资质和规定条件。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线路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6.食品饮水及用气、用电安全。食堂安全管理、各级责任书签订、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学校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水质监测报告;电气和燃气线路检测、油烟道清洗情况,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留存、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7.实验室安全。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实验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特种设备使用、重大危险源管理等。
8.网络和舆情安全。是否建立网上 24 小时动态巡控措施,是否建立舆情危机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9.防汛和防溺水安全。防汛准备工作,包括防汛部署、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等工作的落实情况。以预防溺水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溺水安全预案。
10.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大型集会、实习实训、集体外出、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方式
(一)采取单位、部门自查和学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查看资料。查看相关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台账等资料。
(三)实地检查。督查所属区域安防设施完好情况,电气安全、集体活动安全以及实验室和特种设备安全等。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时完成检查任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拿出整改方案。
请相关单位、部门按照高等学校校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一览表,进行排查整治,并将检查结果(电子版)于5月30日前,报安全保卫处(联系人:李和平,联系电话:3196118,电子信箱:13791772663@163.com)。
附:高等学校校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一览表
安全保卫处
2018年5月23日